時間:2017-05-05 瀏覽:次 來自:
香港稅務局促請納稅人留意稅單上印明的繳稅日期,依時交稅。實收到的繳稅稅單上面都是有提示的,可以根據繳稅單的提示透過如下的途徑繳稅:
電匯,電話「繳費靈」
你通過電話、銀行自動存款機或互聯網付款(請留意銀行毎天的可繳付的限額,及每天轉款截止時間)。
稅務局的繳費靈也可以幫助香港公司完成交稅,因為香港稅局每年的賬號都有所不同,因此需要在支付之前仔細核對稅表上列明的帳戶號。
網上付款
同時可以借助香港匯豐銀行和恒生銀行等印有“繳費服務”的提款機、印有“繳費易“標志的銀通柜員機,使用提款卡繳費。
支票形式
你可以通過郵寄支票到香港稅務局完成香港公司交稅。需要注意的是:
①為確保支票能入賬,銀行賬戶內余額及兌付條件要留意;
②同時需要將所繳費財年的稅單一并寄去稅局;
③支票的背面需要寫上繳款單的付款帳號。
上門繳費
香港公司交稅也可以直接去稅局繳納現金或支票,除了稅局,在香港郵政局辦事網點也都可以繳納。
對于注冊香港公司的大陸朋友,如果存在香港繳稅款項,最好委托秘書公司或專業代理公司及時辦理。
香港公司利得稅繳稅逾期有哪些不良影響:
香港政府對稅務監管嚴格,納稅人須準時交稅,以免過期受罰或被追討,香港政府對于拖欠稅款的可能會采取如下的追討行動或處罰,且稅務局不會先行通知納稅人。
1、即時加征5%附加費;逾期超過6個月欠款(包括5%附加費),更加征10%附加費。
2、直接向第三者(包括雇主、銀行、租客或債務人)扣稅。
3、向法院提出民事起訴。
4、申請阻止離境指示,禁止欠稅人離開香港。
5、申請欠稅人破產/清盤。
對于在創百匯公司注冊香港公司或委任創百匯為秘書的香港公司,我們會對客戶公司進行全面的管理監控,對于有需繳稅或其他有與政府部門互動的業務的時候,我們會及時同時客戶以及為客戶提供處理服務。
如果稅局有多余的款項需退還香港公司主,它會以發出書面通知信和支票方式告訴公司主。
內容大約如下:
先生/女士:
課稅種類
退款號碼
款項
發出日期
根據本局記錄,上述退款支票仍未入賬兌現。
支票須于發出日期起計6個月內存入您的銀行戶口,否則會因過期而失效。請盡早安排講過有關支票存入您的銀行戶口。
如你未有收到或已遺失上述支票,請填妥下列回條,傳真或寄回本局。本局與銀行安排停止繳付該支票后會補發新支票給您。
如你就上述支票兌現問題已與本局聯絡,請不必理會本信。
稅務局的信一般都是左邊中文右邊英文格式,方便世界各地讀者。
抬頭會有稅局的標志,中英文名稱,檔案號碼,網址,電郵,傳真號碼,書信的日期和收信香港公司的中英文名稱,地址。
如果您多繳了稅款或者是誤繳了,甚至是郵于匯率多了幾塊錢,稅局都會以書信和支票形式退還香港公司企業主。
收到以上信件也可以聯系創百匯工作人員進行確認,更多詳情可聯系創百匯工作用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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