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5-09-21 11:09:45 瀏覽:次 來自:
1、在辦理北京工商注冊業務的時候,首先得核名,名稱自核準批復同意允許使用后,有效期一般為六個月。當名稱快要過期時,如還想使用其作為公司的名稱,可以辦理延期手續,但必須在逾期日期前十日內辦理,否則名稱可能不能再使用。因為可能會出現名稱已被使用的情況,即重名。
2、如果名稱已然過期了,那么咱們只能重新核準名稱了,當然如果您特別期望繼續使用原來名稱的話,咱們也可以將名稱再次提交試試。核名的時候按照喜好順序依次核準,把之前的名稱排在最前面,工商局核準的時候會按照喜好順序依次核準,如果名稱還能繼續使用則會批復,如果不能使用了,則會繼續核準下一個名稱,以此類推。
3、公司名稱核準,注冊公司手續辦理,可聯系創百匯顧問,省時,省力,更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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