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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與企業名稱的區別如下:
1、兩者構成要素不同
企業名稱一般由行政區劃名稱、字號、行業或經營特點、組織形式組成;商標只能由與他人提供的服務區別開來的顯著部分構成。
2、兩者功能不同
服務商標僅區別不同的服務出處,企業名稱則可以識別不同企業的經營,包括服務和商品;一個企業可以有多個服務或商品的商標,但企業名稱一般只有一個。
3、適用法律不同
各國規范企業名稱的法律有很大差異,商標則是用《商標法》和《反不正當競爭法》予以規范。
4、兩者適用的法律程序不同
服務商標只要不違反《商標法》所禁用的條款,不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不經注冊就可使用,只是沒有專用權;企業名稱則必須經國家指定的主管機關核準登記、注冊,才能使用。
5、兩者專用權范圍不同
服務商標一經核準注冊,在全國享有專用權;企業名稱僅在規定的區域內享有專用權。
6、兩者表現形式不同
服務商標的表現形式是文字、圖形及其組合;企業名稱只能用文字表示。
7、商標可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企業名稱不得單獨轉讓,也不允許他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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