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近日,美國運動鞋品牌New Balance就中國三家鞋子生廠商侵犯其商標及知名傾斜“N”標識,成功索賠經濟損失1000萬人民幣,并要求立即停止侵權行為、銷毀一切侵權產品。據了解,這是外資企業在華迄今賠償金額最大的商標侵權案!
在這第三起案件中,涉案的三家國內鞋商分別是鄭朝忠、新平衡運動體育用品公司和博斯達克貿易有限公司,侵權原因是以“New Boom”為品名制造鞋子,并在鞋子設計上帶有New Balance知名的傾斜“N”標識,涉嫌侵權商標、榜名牌。
此次引領New Balance在中國商標糾紛案中崛起的原因在于“New Room”商標是其在2016年3月23日申請注冊的商標,其次在于侵犯了帶有市場辨識度的傾斜“N”圖形商標。
因此,法院認為這三家國內鞋商在主觀上具有搭便車的惡意、造成消費者混淆、搶占New Balance的市場份額并對New Balance商譽造成極大的損害,判令需向New Balance作出1000萬人民的經濟損失賠償,停止一切侵權行為和銷毀所有侵權產品。
對于New Balance品牌來說,這是一次勝利。
2、New Balance坎坷中國的商標維權之路
New Balance曾一度引入到中國,然而,其在中國的發展道路并不順利。
New Balance,1906年誕生于“馬拉松之鄉”波士頓,有“慢跑鞋之王”的美譽。
上世紀90年代, New Balance就已經進入中國。彼時,用的是“紐巴倫”的譯名。當時New Balance在中國內地使用代理商,但后來代理商私自擴大產量,生產了大批質量差、便宜、印有“N”字樣的復古鞋,還搶注了“紐巴倫”的商標。
結果,可想而知,New Balance以代理商嚴重違反了經銷商規則的名義,取消了這家公司的獨家代理權,同時也退出了中國內地市場。
直到2003年,New Balance重返中國內地,獲得核準在第25類“鞋”上注冊“New Balance”商標。2006年12月在中國成立新百倫公司。
3、但事情卻沒那么簡單,作為最應該擁有“新百倫”商標創始者第二次遭受中國企業的襲擊。
原因是廣東的一家民營鞋企,以“注冊在先”為由,起訴“新百倫”商標侵權,向New Balance索賠9800萬元。該企業提供了在2004年6月申請注冊商標“新百倫”的證據,該商標于2008年1月獲準注冊,該企業生產以 “新百倫”為商標的男鞋產品,并在大型商場設有銷售專柜。New Balance最終被罰款500萬元,被判決未來不得再使用“新百倫”商標。
如今再打開New Balance中國官網,在其產品上已經看不到中文名字,僅留下New Balance或者NB這樣的標識,而唯有公司名稱依舊保留著“新百倫貿易(中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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