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CNBC消息,在美國,稅制改革方面最棘手的問題在于是否對富人加稅。而其背后隱藏著一個更基本的問題就是:誰有資格被定義為富人?
人人都認同杰夫·貝索斯(Jeff Bezos)和比爾·蓋茨(Bill Gates)是極度有錢的人。那些收入至少100萬美元的人也無疑被認定為富人。但是從什么樣的時候開始一個美國人就可以被定義為富人呢?一個人變得富,有多少錢是沒有上限的,但是否有最低限制呢?
對于“富有”的定義將是這個秋天稅收制度改革的中心議題。白宮計劃將現有的七項稅率合并為三項——10%、25%以及35%。但政府還沒有具體規定哪一種家庭將依據哪一類稅率,而這項決定:低收入者交稅最少,富人交稅最多,將劃分美國階層。
在現有的稅收體制下,一對已婚的夫婦收入在470701美元屬于需要交稅最多的那一類人群。他們被官方認定為富人而且被要求支付39.5%的聯邦個人所得稅。但這些數字的劃定僅僅是在廣泛的政治協商,經濟衰退期以及公眾的輿論中。那項最高的稅率等級制定于四年前,奧巴馬總統時期。
這項舉措只是為了避免“財政懸崖”的眾多舉措中的一個。經濟學家警告說,聯邦刺激計劃即提升對于大多數美國人的稅收這項計劃的終結會使得美國的經濟重新跌入衰退期。
相反,奧巴馬和共和黨的領袖們被迫去起草一份“精致的政治妥協議案”即把他們定義的那些富人身上的稅收負擔移走。在這種情況下,富人被定義為一個家庭一年的收入大于450000美元。(現有的稅收等級是根據通貨膨脹調整后制定的。)
但是,奧巴馬早已把對于富人定義標準放的太低了。在他第一次總統競選時,他發誓不會對年收入低于250000美元的夫婦提高稅收。
這個數字成為一項很重要的劃分界限。為了給美國的平價療法案買單,奧巴馬提出了兩項新的稅收政策,這兩項政策被廣泛的認定為針對富人:醫療保險的附加費以及凈投資收入稅。一旦一對夫婦的收入超過250000美元,就將繳納這兩項稅收。
當然,特朗普也在呼吁降低最高稅率,這被批評為最大程度上為富人牟利。但就職以來,特朗普政府就此項決議散發出相沖突的信息。
財政部長史蒂文·努欽(Steven Mnuchin)曾許下諾言說白宮的稅收計劃將不會對富人有“絕對的”稅率裁剪。同時,白宮的首席戰略師史蒂夫·班農(Steve Bannon)仍舊在宣揚提升富人的稅率。近日,特朗普告訴《華爾街日報》高收入人群將看到一項“向上調整的稅率”。
眾多的“稅率之戰”將在這個秋天落下帷幕,決定究竟誰是“高收入人群。”然而,無論立法者將怎樣制定這條“線”,有一件事是確定的,那就是這條“線”將再次被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