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在內地操作的幾種形式
現在在內地幾乎是每一個城市都可以看到或聽到香港公司品牌,如服裝、食品、化妝品、珠寶首飾、電子產品、電器、家具、日用品等等,吃的、用的各種各樣,在很多消費者心里,香港品牌意味著高檔商品、質量可靠、美觀。注冊香港公司不僅可以用來做品牌推廣,做SOHO客戶還可以用它來無限額接收外匯,香港公司不需要繳稅可以達到合理避稅,這無形中就使得了公司實現了利潤最大化。
在香港注冊的公司,受到的約束來自香港公司條例,而不是大陸公司條例,因此香港公司不能在大陸掛牌經營。一般香港公司有分為2種,一種屬于離岸操作,一種屬于本地操作,一般做外貿的客戶都需要通過離岸公司在內地進行操作的模式經營,而本地公司則是在香港本地開設辦公室,招聘香港本地員工進行經營。在香港注冊離岸公司想要到大陸經營,可以通過以下幾種方式。
1、品牌授權的形式
這是最為節約成本,也是最常用的方法。就是授權的形式,操作很簡單,以境外公司名義,然后與國內公司簽署授權協議,從而宣稱是境外公司全權打理香港公司在國內的日常事宜,當然也有以商標授權的形式操作的。
例:比如一做服裝生意客戶,注冊香港公司后,把服裝上面的吊牌全部改成:香港某某服飾集團授權生產或香港某某服飾集團監制的字眼后,經過一番包裝,美其名曰名香港的牌子,價格就是翻幾倍.
2、成立香港公司國內代表處即辦事處
如果在大陸經營只是聯系業務,即聯絡客戶或供應商,那么注冊辦事處也是一種方式。代表處一般可以不單獨核算,也可以不單獨進行稅務登記,其業務類似于民法規定的行紀,只聯系業務,一般不單獨與客戶形成直接的購銷關系。各個地區對辦事處的要求均不一樣,有的需要成立2年以上的香港公司,有的需要有香港當地居民任公司董事才行。詳情可聯系當地工商局,外管局等相關部門。代表處只能做為接待,咨詢服務機構,而不能開展業務的。一般客戶注冊代表處其實也在開展業務來用的。
3、成立中外合資(或外商獨資企業)
即以注冊離岸公司名義回國投資,便可以合法宣稱是合資產品。當然這樣做的結果是花費較高,手續較復雜。首先需要進行公司認證,不論是哪里的公司都要由中國駐當地使館或代表處出具認證文件(香港是由中國委托公證人協會出具),之后到所在地的外經貿委進行立項審批,然后是工商注冊及稅務登記。這里最主要的問題就是驗資,因為回國投資時外商要以外匯形式從境外把資金打入,其中外資比例一般不得低于25%。各地政策略有差異,詳情可咨詢當地工商局或創百匯工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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